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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军户能否参加科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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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军户下止一丁或为僧道者,其出家给度牒,如在未充军之前者转达兵部,覆实开豁,如在已充军之后仍发充军。

    故军户下止一丁,充生员,起解兵部,奏送翰林院考试,如有成效,依例开豁,否则仍发充军。

    这两款被霍冀收入《军政事例》卷三《清审条例》,文字略有不同,其文如下:

    一、故军户下止有人丁一丁,为僧为道,若在未充军之先出家、给有度牒者,转达兵部覆勘,开豁军伍。如在已充军之后出家,仍发充军。[5][5]

    一、故军户下止有人丁一丁,充生员,起解兵部,奏送翰林院考试,如有成效,照例开豁军伍。若无成效,仍发充军。[6][6]

    从《勾军条例》中可以看出,这两款都是针对已故军士户下只有一个可供补役的男丁,而且具有特殊身份时的处理办法。其行文格式一致,有利于解读。第二款中,“止一丁”和“充生员”明显是并列条件,共同构成“起解兵部,奏送翰林院考试”的前提。霍冀在《军政事例》中将“止一丁”改成“只有人丁一丁”,语义更为明确。可见,这一条款实际是对已故军户的一种优待,而非歧视。前辈学者将其理解为只许军户下一丁充生员,明显是错读。其实,陈子龙等在编辑《明经世文编》时已经在叶盛此疏相关文字右侧做了批注:“然则已充生员者,不论行第,惟别无次丁者乃当议之耳。[7][7]”

    那么,明朝政府对军户子弟入学有没有限制呢?有,但那是在弘治十六年(1503)以后,而且仅限于局部地区。其年二月,辽东巡抚张鼐陈八事,其中之一为“限生儒。辽东生员多陋劣者,规避差役,或以他姓余丁冒为优免之数。乞申明考选,一户生员不过二名,正军一子不许入学,本家无丁不许告取别家余丁供给。[8][8]”三月,张鼐的建议获得批准[9][9]。

    但是在张鼐提出“申明考选”之前,是否已经有成例呢?答案是否定的。以丙辰榜中进士的陈鉴为例。陈鉴,字缉熙,其父谪戍辽东后去世,母亲改嫁一百户。“缉熙尚幼,以坛官施道常为徒,读书刻苦,丙辰进士及第,除翰林编修”[10][10]。查对《明清进士提名碑录》可知,明代叫陈鉴的进士有5个,并无丙辰榜进士[11][11]。只有辽东盖州卫军籍之陈鉴,系正统十三年榜眼,正统十三年为戊辰年,丙辰榜估计是王锜的误记。陈鉴是辽东军户之独生子,能够顺利求取功名,说明在张鼐建议之前对军户子弟入学并没有限制。

    不过,对家下人丁稀少的军户而言,军役已经是沉重负担,一般也没有余力供子弟求学。像登州卫的萧文秀,“明初始祖茂远以军功授总旗,戍登州卫中前所……五传皆只身承袭,至六世文秀始的以次丁习儒业。”[12][12]萧家作为低级军官尚且如此,普通军户更不待言。但人丁稀少对民户而言也有同样的困难,对辽东军户的限制并不存在特别的歧视意味。

    ——————

    张金奎现为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学术秘书。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明代军事制度、军事社会史。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晚明社会变迁研究”,已结项,交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目前主要致力于所重点科研项目“明代卫所军户研究”的研究工作。

    他的这两篇论文,也是在《中国史研究》杂志上发表过的,应该说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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