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个时辰了。”
“这样呀,”我一边活动着手脚,一边儿对刘寿道:“那就叫大家伙儿起来晨练吧!”
随着一阵阵尖锐的竹哨声响起,树林里面一下子就热闹起来了,斥骂声、怒吼声混合着战马的嘶鸣声响成了一片,惊得过冬的鸟雀纷纷振翅高飞起来。
我皱着眉头,对这些骄横惯了的骑都卫的纷乱视而不见,带着刘巢刘寿等人,自顾自的喊起了号子,开始了晨跑:“一、二、三、四!”
终于,当我们围着营地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整个营地才渐渐的开始安静了一些。除了那些眼见没人管束又重新躺下蒙头大睡的人之外,大部分人茫然的看着我们在树木之中穿伏跳跃的样子不知所措,只有将近两百人不到的机灵的家伙开始跟在我们后面跑了起来。
“一二三四!”等我们跑到第五圈的时候,整个营地里除了继续躺在地上会见周公的那一百多人外,所有的人都加入了晨跑的行列里来了。
“好吧,”跑完五圈,我带着刘巢等人停了下来,对那些跟着停下来的骑都卫们大声道:“跑完五圈之后就可以停下来了,没跑完的接着跑!”
一千多人围着营地跑圈的动静着实不小,其间那些蒙头大睡的家伙终于有人受不了骚扰,也爬起来跟着跑圈去了,可是到底还是有那么三五十人,抱紧被窝不放松,誓把睡觉大业进行到底,直到所有的人都跑完圈,吃罢了早饭要动身的时候,他们这才跳起身来,跟着做出发的准备。这个时候,才能看得出来中下级军官的重要性来了。就是这坚持到底不参见晨跑的三五十人,原来都属于一个百人队。
“你们就不用了!”我指着那个带头睡觉的百人队长道:“你现在就带着你的这些人回大营去吧,不用跟着我们了。”
“可是,”那百人队长分辩道:“没有人叫我们起来呀……再说了,”他看着聚拢在他身边的那三五十人道:“这人数也不对呀。”
“哦?”我抽了抽嘴角道:“你的意思是说,有人违反了你的命令,参加晨跑了?那好,大家都听着,那些人是这个百人队的,都给我站出来!”
不一会儿,五六十人站了出来。
“你们的胆子可真不小,”我笑着道:“竟然敢不听百人长的命令,告诉我,是谁带头起来跑步的?”
“大人,”一个精干的汉子站了出来:“是我!”
“还有我!”另外一个壮汉也站了出来。
“还有……”
其他人也纷纷叫着,要站到我面前来。
“好了好了!”我大笑道:“不就一个百人长的位置么,值得这么用力的抢么!那么现在就是你了,”我分别指着那最先站出来的两个汉子道:“你现在就是你们这个百人队的百人长了,你为副!至于你们这个队伍不足的人手,等到了栎阳,我给你们补齐。还有,你们现在就是我的亲卫百人队了!”
就这样,赶两个时辰的路,休息一个时辰,我带着这两千骑都卫边赶路边训练,一路向这栎阳的方向赶去。其实我这也是没有办法,因为这个时代的骑兵,战马是没有打马掌的,赶路时间长了,马蹄就会受损,丧失战力。我可不想两千骑兵到了长安就变成了两千步兵。而我又是在不能在路上耽搁太久,所以只好这样紧赶慢歇、两步一挨的往前行了。当然了,对着士兵们,我可不会说我赶时间,而是严肃的告诉大家,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只有经得住我这一路的训练,才能够从战场上活着回来领军功受封爵!当然了,为了让大家的认识更加深刻,刘寿的深入军营报告团则深入士兵之中进行题为《我曾经是个胆小的人,但现在却是个功臣》的现场报告会。
不过,不管别人看起来,这动静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形式却在事实上于极短的时间里就把骑都卫的士气给调动了起来,在经过了整整十二天的急行军之后,赶到长安外围同田单的士兵接战之时,我的这些骑都卫们爆发出来的士气和战力,给老谋深算的田单以及年轻气盛的管中邪都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而这个印象,在好几年之后的两国大战之中,仍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然了,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没有人能够看得那么远,包括我在内,我用意也只是想让这支生力军能够派上用场而已。所以当天晚上,我们燃起了篝火,一边抓紧时间休息,一边等着饭食烧熟的时候,我看着篝火映照着的一个个年轻、疲惫而又沉静的脸庞,忍不住心中感慨,呼的跳起身来,抓着宝剑到篝火边高声做歌曰: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像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我发奋图强做好汉,做个好汉子每天要自强,热血男儿汉比太阳更光!让海天为我聚能量,去开天辟地为我理想去闯!看碧波高壮,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我是男儿当自强……”
随着节奏,我剑走龙蛇,且歌且舞起来。
人群中的刘巢、刘寿等人见我起歌舞剑,不由得各自暗叫一声好,稍稍一围,就跟着唱和起来了。凡是跟我在军营里面混过的人,说不知道我的两个保留节目,一个是进门一交,就是凡是我第一次在军营里见到的人,一定就要跟他过过招,而让他们胆寒的是,到现在为止,我在各处军营混了两三年了,还就没有人能够把我摔一个跟头;不过相比较我这个令他们恼火兼头疼的恶习,我的另一个习惯就比较受他们的欢迎了,那就是每当我兴致来了的时候,我就会跟他们一起或歌或舞,热闹非凡。当然,他们最喜欢听的就是我喜欢唱得那些歌,什么《男儿当自强》啦、《真的汉子》啦、《风雨彩虹》啦什么的,比起那什么文绉绉的“岂曰无衣”来,我的这些节奏鲜明、朗朗上口的歌曲,才更能获得他们的共鸣。现在一见我又当众剑歌(贱格?),一个个的顿时象见了动物园里的大熊猫出来了一样,嗷嗷的跟着直叫。在他们的带动下,只一会儿的功夫,后世流行歌曲的旋律就在整个营地里就飘荡起来了。
效果出奇的好,晚饭过后,不等我发话,队伍就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嘿嘿,看来在骑都卫中建立宣传队的工作,可以提上日程了。这么想着,我转过身来,对身边的那人道:“怎么样,想不想学我刚才唱得那些歌?”
“想!”那人不加思索的脱口道:“当然想了!”
“呵呵……”我微笑着道:“那就先上马,我们边走边唱!”
“好呀!”月光下,那人雀跃着跳上了战马,宜笑宜嗔的脸庞上满是欢容。虽然这面容我只是今天下午才见到,但拥有这副面容的人,我却在两天前就认识了。
她,就是南宫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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