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晟从来也没有想过,要怎样去伤害温家的人,甚至连那些小工和护卫,也都是与之多年融洽相处下来的,像是半个家人。
他只是不甘心。
说到生意头脑,他哪里就比温彦君差了?以前温老爷还掌管画坊的时候,他认他经验丰富,人脉宽广。可是温彦君不过一个半大的毛头小子,从父亲手里接过一个早已被锻造得金光闪闪的招牌,唯一要做的不过是时不时拂去上头的灰尘,保持它的亮堂罢了。凭什么他是润城人尽皆知的天才少年,都传他打理偌大一个温家画坊似模似样?这太简单了,他不过是得天独厚罢了。
可是自己是实打实靠能力赚到的第一桶金,然后一点点地把吴家的资产收到手中。一开始他不过想多赚点钱置个宅子给老母亲住得更舒服些,温家给的工钱虽然爽快,不过想要在润城买一栋宅子,可不是一个分号掌柜能担负得起的。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吴家第一张地契到手,此时刘晟才发觉,有钱真好,不单是可以买到那些自己想要的东西,还能买到不如自己的那些人,眼中闪着光的羡慕和仰视。
总有一天,他要和温彦君一样,成为润城人口中的商业奇才,年纪轻轻便坐拥巨富,而且,他没有一个一开始便是巨贾的父亲,他必将比温彦君更光芒耀人!
而且老天就是在帮他。原本他还没有想这么早对温家下手,可是刘老板一家沉船更是损了一大批的宣纸,温家库存早就捉襟见肘。那么此时如果再加一把火……是的,他只是想烧了库房里那一批纸而已,门口的守卫是他的兄弟,何必去伤?况且如果是烧毁了整个库房,温家哪怕一落千丈,人们也只会说是天灾人祸。这些都不是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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