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录取人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若计划数最末一名有同分现象以相关资格证书多者优先;再一致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考察
对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核。进入体检名单的应聘人员须向我公司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开具)。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青岛市黄岛区平安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
受聘人员与青岛市黄岛区平安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有关说明
(1)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未达到控制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
(4)拟聘用人员报到后3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
(5)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概不退还。
(6)本简章由青岛市黄岛区平安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2-861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