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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死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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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逃出生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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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那几天里,蔡姐和打手们都惶惶不安,只是我们不知道。

    从别的大麻基地不断传来消息,警察在清理非法大麻种植基地。而且,洛杉矶当地的电视新闻中,每天晚上都报道收缴大麻的辉煌战果。

    只是,我们这些奴隶不知道。我们看不到电视,我们的手机也被收走了。我们与外界彻底断绝了来往。

    蔡姐一直担心警察突然会找上门来,她哪里会关心大个子的死活。在蔡姐的心中,大个子贱如蝼蚁。

    第二天凌晨,我起床了,突然听见大麻基地响起了几声鸟鸣。

    那是一种叫做吉拉啄木鸟的长相奇特的鸟,它的额头上有一点鲜艳的红色,如血一般。

    往日的这个时候,两只狼犬的吠叫声,打手骂骂咧咧的喊声,都会响起来。而今天早晨,都听不到了。很久没有看到的吉拉啄木鸟,却突然出现了。

    我故意大声咳嗽几声,还是没有回音。我大声叫喊着:“蔡姐,蔡姐。”也没有人答应。

    我三步两步地跑到大门口,看到大门口的房间里空空如也。我又跑到房车旁边,踩着台阶上去,房车里还是空无一人。

    但是,那辆皮卡车和黑色的小轿车不见了,两只狼犬也不见了。

    他们跑了。

    我高兴极了。

    我冲进睡觉的大棚里,对着那些还没有起身的福建麻奴喊道:“快起来,我们要走了。”

    福建麻奴们爬了起来,和以前的很多天一样,他们沉默着,机械地穿衣服穿鞋,还以为我喊他们去大麻棚干活。

    金本镇停止了呼噜声,坐起来问我:“怎么了?怎么了?”

    我大声喊道:“这里的人都跑光了,我们也要走了。”

    金本镇听到我这样说,突然站起来,站起来后才发现自己赤身裸体,他说:“奶奶的,我们也跑。”

    大家闹囔囔地涌出大麻棚,看到平时放皮卡车和小轿车的地方空空如也,平时喧嚣的狗叫声也听不到了,平时总背着冲锋枪和狙击枪在大门口转悠的打手,也不见了身影。大家发一声喊,有的仰天长啸,有的哈哈大笑,有的长声哭泣,有的睡在地上打滚……

    我大声喊道:“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们要赶紧离开,每个人寻找一个可以防身的武器。”

    他们闹嚷嚷地拆卸大棚,大棚的骨架,是用铝合金做成的。

    我看到他们聚集在我的身边,每个人都像大泽乡起义的那八百人一样,手中拿着长短不一的家伙,我说:“我准备了几十个喝水的瓶子,蒸笼里还有我准备的干馒头,现在把水全部装满,每个人带上五瓶,每个人再带上七八个馒头,我们可能在沙漠里要走好几天。”

    大家又嚷嚷地去装水装馒头。

    我拿着菜刀,把制作的枪刺递到金本镇的手中,然后来到大门口。

    大门是铁栅栏门,四周是高墙铁丝网,想要逃出去,只能走大门。大门上挂着一把大铁锁,想要撬锁,找不到工具,我们只好把装垃圾的塑料桶摞起来,踩着垃圾桶,翻到了大门外。

    我们站在大门外,望着无边无际的沙漠,呼吸着清凉的空气,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们筹划了那么久,想尽千方百计要逃出来,而现在突然站在了铁网高墙之外,大家都有一种眩晕的感觉。东边的天际升起了第一道曙光,半个天空都被染白了。我不知道蔡姐他们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突然出现,我对着麻奴们喊道:“朝着太阳,快点走。”

    麻奴们互相搀扶着,像一群难民一样,向着东边行走,一路都走得拖沓冗长。

    太阳越来越高,东边的地平线越来越亮,越来越红,而在我们的身后,晨昏线在步步紧逼——这是一条跨越南北的直线,它分割了白昼和夜晚,它的西面光明灿烂,它的东边晦暗不明。如果不是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是无法看到这样的景色的。

    我们加快了脚步,但是晨昏线还是在身后追上了我们,然后,它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像猎狗追撵野兔一样,终于,它在遥远的地平线边消失了,一轮鲜红的太阳,从地平线下喷薄而出。它不是逐渐升起来的,而是突然跳出来。

    那一刻,整个世界突然变得沸腾起来,我的耳边传来了无数鸟雀的鸣唱。

    当然,这是幻觉。

    幻觉过后,沙漠上只有我们这群麻奴在踽踽独行,回头望去,大麻基地的高墙,消失在了视线之外。

    有一个麻奴说:“歇一歇吧,走不动了。”

    我说:“好的,歇一会儿。”

    大家摊开手脚坐在地上,东倒西歪,像一根根洪水冲刷过后的木桩。

    太阳越来越高,天气越来越热,天空中连一朵云彩也没有,脚下的沙子变得滚烫,连空气也变得热辣辣的。我让大家排成一行往前走,后面人踩着前面人的脚窝。每个人都热汗蒸腾,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听到粗重的牛一样的喘息声。

    每个人都走得歪歪斜斜,似乎随时都会倒下去。远远望去,这群人就像一行潦草的字迹。

    但是,却又不能停下来。一旦停下来,身上的水分很快就会被干渴的沙漠吸光,身体就会变成了一条干瘪的烤鱼。

    太阳快要升到半空,天气更加炎热,每个人都伸长舌头,像狗一样喘息不已。现在,我们已经迷失了方向,没有任何参照物,也许,我们已经在广袤无垠的沙漠中兜圈子。但是,我不敢告诉任何人。我担心我告诉了他们,他们会躺在沙漠中,再也起不来,最后变成蝎子、跳蛛、红蚁、响尾蛇的食物。

    我只能走在前面,一步一步卖力地向前走着。

    终于,远处出现了一个黑点,摇摇晃晃,模模糊糊,看不真切,我以为自己眼花了,揉了揉眼睛,真的是黑点。我对后面的麻奴们说:“前面有车来了,是接应我们的人。”

    这句话像给麻奴们打了一针强心剂,他们一下子来了精神,有人问:“在哪里?”有人说:“真的啊。”

    我们加快脚步迎着黑点走去,然而,黑点却没有动。终于走到近处,才发现那是一棵约书亚树。

    然而,有了这棵树,我们就有救了。

    约书亚树都长不高,但是很粗很壮,树干粗糙,树冠却很小,每一条树枝上,只长出尖尖的像针一样锋利的树叶。它生长非常缓慢,像这么大一棵,肯定都长了上百年。

    这是视线内仅有的一棵树木。

    约书亚树下,有不知道什么动物的骨头,长长短短地散乱地丢了一地,显然是被大型食肉动物吃光了。大家都疲惫不堪,谁也没有在意这些,把这些杂乱的骨头拨在一边,然后就倒在了树荫下。

    我说:“天气太热,不能走,我们在这里等到黄昏,太阳下山了,才能走。”

    大家乱七八糟地答应着:“好呀,好呀。”

    突然,金本镇站起来,手里拿着一个头盖骨,他说:“这是什么?”这具头盖骨,脑门宽阔,下巴尖削,显然是人类的。

    金本镇说:“我躺下去,头被垫疼了,一刨,就刨出来这个。”

    我接过头盖骨,翻来覆去看着,突然感到毛骨悚然:这会不会就是逃出去的胖厨师的头盖骨?胖厨师在沙漠中迷了路,也来到了这棵约书亚树下休息,结果被什么大型食肉动物吃掉了。然后,沙漠里的食肉昆虫,又将他吃得干干净净。

    我总以为胖厨师逃出生天,进入了人类文明世界,没想到他成了沙漠中食肉动物和昆虫的食物。

    我心中一阵悲怆。

    此后,天气越来越热,坐在地上,身上漾出一层又一层汗水。想睡,却又睡不着,沙子是滚烫的,身体也是滚烫的,每个人都张大嘴巴呼吸,就像跳出水面晾晒在沙滩上的鱼。抬头想看看太阳到哪里了,眼睛里立刻被塞了火,热辣辣地疼痛,再也张不开了。

    有人站起来说:“我要回去。”

    立即就有几个人响应。

    我故意说:“谁想回去就回去吧,这会儿蔡姐说不定就在大棚里等着你们。”

    那个人说:“死在这里,还不如回去干活。”

    几个人随声附和:“是啊,是啊。”

    我说:“只要你们能走回去,现在就回去吧。”

    那个人向前走了几步,又回到树荫下。在这样炽烈的阳光下,走不了多远,就会被晒晕。

    他们回来后,就开始骂骂咧咧,说都是我害了他们,让他们受这种苦。金本镇反驳了一句,他们仗着人多势众,又和金本镇吵起来。而且,拿出手中的家伙,想要围殴金本镇。

    金本镇站起来,圆睁双眼,威风凛凛,他手持我磨制成的枪刺,说:“老子今天在你们身上戳几个透明窟窿。”

    他们吵吵闹闹地喊:“你敢吗?你过来啊。”

    我大声喊道:“大家都别吵了。这样下去,谁也走不出沙漠。”

    我的声音盖过了他们的声音,所有人都住了声。

    我说:“现在是沙漠最热的时候,大家都耐心等候,等到太阳落下去,天气凉爽了,我们就接着往前走。我知道朝着哪个方向走能够走出去。”

    人们都像突然泄了气一样,全部坐在地上,再也没有人说话。

    终于等到太阳接近西边的地平线,整个天空都被染成了红色,沙漠里却又起风了,风挟裹着沙粒,打在脸上,火辣辣地疼痛。

    残阳如血,风头如割。

    我看着西边的天空,突然想起了电影《新龙门客栈》中的一句台词,男主角周淮安说:“龙门客栈啊,我再也不想看到你这里的落日。”

    我说:“起来吧。”

    大家从约书亚树下站起来,手牵着手,走进了沙漠的风中。风太大了,如果不拉着别人,就会被风吹走。

    在风中,我们不辨方向,只是向前走着,想当然地以为一直向前走,就能够走出去。这里一望无际,坦荡如砥,连个挡风的地方都没有。如果坐在地上,很快就会被沙粒淹没。

    沙漠中,每天都是极端天气。

    天阳落下去,天空中最后一抹红色也被收走了,沙漠坠入了黑暗,狂风却慢慢停歇了。

    四周黑得像浓墨一样,连对面的人影也看不清楚。黑暗如同磐石,将我们挤压成了一张张旧照片。我们手拉着手,停住了脚步。

    天空中开始浮现出星星,像鱼群浮出海面一样。星星越来越多,终于开满了整个夜空。有的地方,星星挤成了一堆;有的地方,星星却又变得稀疏。

    我在天边找到了那颗我命名的“美国的北极星”,它又大又亮,如同希望之火。沿着它一直走,就能够走出这片噬人的沙漠。

    我说:“都跟着我,别掉队了。”

    我在前面走着,朝着“美国的北极星”,他们在后面跟着,没有人说一句话。我们就像旷野上的羊群。

    我们确实是羊群。在狼的眼中,我们就是羊群。

    狼出现了。

    走在最后面的麻奴突然发出了尖叫声,尖叫声造成的恐慌,像瘟疫一样在队伍里迅速蔓延,身后的所有人都发出了惊呼声。

    我问:“怎么了?”

    金本镇说:“后面有狼。”

    我大声喊道:“有狼怕什么?你们手里有家伙哩嘛。”

    走在最后面的麻奴快跑几步赶上来,走在我的旁边。后面的人群一阵骚动,纷纷跑到了我的前面。只有手持枪刺的金本镇没有跑,他迈开大步,跟在我的后面。

    我回头一看,星光下闪烁着一双绿幽幽的眼睛,那是狼的眼睛。绿幽幽的眼睛,在这样的夜晚看起来,感觉非常瘆人。

    我对着麻奴喊道:“看,前面那颗最亮的星星,朝着它走。”

    麻奴们一句话不说,走得飞快。

    我和金本镇走在最后面,不时地回头看着。他手中拿着枪刺,我手中拿着菜刀。

    我们走上了一座沙丘,回头望去,突然发现身后不是一只狼,而是一群狼,大约有几十只。

    麻奴们恐慌不已,他们乱纷纷地跑下沙丘。

    我想喝止他们,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本来,我们守在沙丘上,狼群想要佯攻,就处于不利之地,而现在,我们跑到沙丘下,就没有了地理优势。在漫漫无边的沙漠中,人怎么能跑得过狼?

    没办法,我和金本镇只能跟着他们跑到沙丘下。

    狼群越过沙丘,不再跟踪我们,它们改变战术,兵分两翼,兜开圈子,将我们包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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