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萌萌还在摆弄那些小工具,当玩具似的折腾得不亦乐乎。
厉锦琛洗漱完出来,看到小妻还在玩,不由好笑。
萌萌看他过来,终于放下手上的东西,蹭过去赖进他怀里,道,“大叔,可不可以给我讲讲,孤狼的事情?我知道有时候知道得越多,越安全。可是,我还是想知道……”
厉锦琛闻言,表情明显一变。
萌萌瞧出男人的不自然,和回避的眼神,又退而求其次,“要不你挑一点点,给我说说,成不?”
厉锦琛默了一会儿,还是抬起眼,道,“孤狼,是我出国际任务时使用的一个代号。”
“那时也是用里奥这个身份外形行动吗?”
“嗯。”
“这次行动,不会了。”
“因为黄毛子里还有你的旧敌?那个……当时你是不是把他们打得很惨很惨,他们才会这么记恨不甘心要找你报复啊?”
厉锦琛觉得,似乎和小妻说什么话题,不管当年是多么的痛苦困难,到了她嘴里时,似乎都化为一片云淡风清,有了另一种奇妙的回味儿。
“是,很惨很惨。”
事实上,不能说是惨了,应该说是极度惨烈。但厉锦琛不想说得太真实,怕吓到还在孕期的小妻,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下。
“黄毛子的手段非常残忍,他们伤及无辜,死有余辜!”
事实上,当年他初次执行国际性任务时,就碰到了李维奇那队人马。世人都知道,俄国间谍举世闻名的no。1,其他帝国根本搞不过这些人。他们不仅身手好,技术过硬,经验丰富,最令人心惊的是他们出手狠辣,为达目的不折手断,是真正的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当时为了达到目的,他们甚至不惜炸掉整个村庄,连为自己送过水的无辜孩童都不放过。
那时候,厉锦琛才正是二十出头,血气方刚的青年,他自己身有隐疾,便特别看不过阿维奇那伙人的嚣张跋扈。李维奇的兄弟爱人们死得并不冤枉。因为在厉锦琛出任务前,他们杀死了厉锦琛同袍四年的战友。而厉锦琛明面上在军队里也就只从十六岁待到二十岁,整四年时光。那是一段非常质朴,非常令他怀念的时光。那四年的战友啊,回国时却是一副森然白骨,大半个身子是被人生生地冻坏掉,从冰层里拔出来的。剩下的最后一口气,就是希望厉锦琛为他们,和那些无辜的平民,报仇。
这个世界是非常残酷的,厉锦琛一直都非常清楚,但他并不想自己可爱的小妻看得太明白。只要他自己明白,就够了!
“现在,孤狼已经成为一个特别行动队的番号。”
“可是,我觉得你还是最强悍的,永远不可替代的孤狼。”
“傻丫头,我已经不是孤狼了。”
因为,我已经有了你和宝宝们,我不再是孤单一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