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自己已经无能为,只能寻找外力了。
不过这个案子确实有难度:“罗老师,我先研究一下,可以的话我就接。”
这罪犯看来是货真价实的精神病,有点难搞,但林默觉得还是有破绽的,只不过需要研究一下。
案情的经过,精神病的家属,以及他们与受害人之间的羁绊,现在都不清楚,而这些都对案情至关重要。
从里面找破绽,需要一些时间。
所以没有擅自接下委托。
罗大翔:“好的,到时候直接联系我就行,要在30天之内。”
林默点点头。
这个机会林默并不想放弃,不论是认识罗大翔,还是搭上鹏城检方的关系,还有为受害者家属申冤,都是林默想要的。
只是没有想到,刚刚送了一个公诉律师进去,自己就要当公诉律师了。
而且又是地狱难度开局....
结束聊天之后,林默又一次查看了鉴定文件。
罪犯名为蒋五,年龄19岁,精神分裂患者V级患者。
最重要的一个点,也是判决的关键节点,他在实施犯罪,也就是杀人的时候行为不受自己控制,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法律上评判无刑事责任的标准是:“精神病患者在无法识别或无法控制自身行为的状态下,若其行动导致了不良后果,且这一状况经过法定程序的鉴定得以确认,则他们在此情况下不承担刑事责任”
这是江法官判决他无刑事责任的关键点。
鉴定机构也从医学标准上证实了他:“他实施危害行为时处于精神病发病状态,非缓解或间歇期,行为由精神病导致。”
心理学标准上证实了他:“行为人因精神病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