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从柯南开始的旅途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28章 现实中倒数(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228章  现实中——倒数

    布里克瑟姆港口。

    阳光从白云中流溢而出,在地面洒下斑驳的光影。

    金姆起个大早。

    他打开车库,将汽车上落满灰尘的防风罩扯掉,坐入那辆黑色的菲亚特。

    仪表盘亮起光。

    金姆将汽车开过庭院。

    但当他驶出大门口时却突然顿住。

    ——一个像乞丐一样的家伙站在那,将路堵得严严实实。

    沉默片刻。

    他摇下车窗,探出头皱眉问:“你怎么来了?”

    “来看一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约翰笑笑,张开手,将口中烟蒂扔在地上,用脚尖碾灭:“别这样嘛!我们久别重逢,要不要来个热情的拥抱?”

    说话间,他最后一口淡薄的烟圈从嘴角溢散,白雾在微风中飘渺,将复杂与惆怅掩在轻纱后面。

    看到这张装模作样的脸,金姆难以抑制地露出厌恶表情,冷淡地升起窗户。

    “抱歉,我和你不熟,也没时间陪你叙旧。”

    金姆转动方向盘。

    被踩下油门的汽车猛地向前窜去。

    “欸?等一下!”

    约翰连忙避开,将手掌卡在车窗缝隙,陪笑道:“给我两分钟!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

    “没兴趣。”

    金姆斜眼看着跟住车在跑的老家伙,拿起一旁的打火机,凑向对方伸进车内的指头。

    “FUCK!!嘶~嘶!”

    约翰破口大骂,被烫得一哆嗦,痛叫着将手掌收回。

    旁边的车窗立刻合严,油门到底,全力运转的发动机将他瞬间撇下。

    在汽车消失之前,约翰青筋暴起,冲前方大声吼道。

    “我要说的事和艾伦有关!!”

    嗤——!

    轮胎与石板路摩擦出焦糊味。

    金姆停下车,面色阴沉地从车上下来:“你想说什么?”

    约翰跑过来,被尾气呛得咳嗽几声,捂住口鼻:“你想带艾伦去医院对吧?相信我,现在有另一件事更值得我们去做!”

    金姆凝视他片刻,声音冰冷:“上车吧,我给你五分钟时间。”

    约翰贼笑一声,率先绕过对方坐上副驾驶,却被突如其来的鱼腥味熏到瞬间上头。

    “唔……该死!你都不放香薰吗?车里怎么这么难闻?”

    “几个月前用它运输过鱼获。”

    金姆解释一句,坐回驾驶座,用手指敲着腕表的玻璃壳。

    “你还有四分钟时间。”

    约翰抓抓头发,措了半天词,他慢慢说道:“我想……你应该也清楚,布里克瑟姆发生了一些普通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你也知道?!”

    金姆有些意外,上下打量他:“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约翰干笑一声,坦白说:“实不相瞒,其实我也是个混血种,和那个叫凯撒的年轻人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呃,你知道混血种的意思吧?”

    “混杂有爬行类血液的人类,对吧?”

    “……差不多。”

    约翰尴尬地摸摸耳垂,小声嘟囔:“听你说的话,怎么感觉我是从印度那边生出来的奇葩物种。”

    金姆抢到什么,用手指拨弄方向盘侧的拨杆。

    白昼下的石板交替闪烁不明显的远近灯光。

    他深吸口气,突然有些愤怒,又有些鄙夷。

    “所以,你就是靠这种卑鄙这手段,才在十年前赢下和首领的约战?”

    “嗨,陈年旧事了还提它干嘛?”

    约翰脸皮一抽,耸耸肩,将头靠在凸起的背椅上。

    “欸!我告诉你,海曼可知道这茬事啊……他自己都认了,你就别在这瞎操心咯。”

    金姆面无表情。

    他伸出手,从上衣口袋里摸索出半包烟。

    叼在嘴里,打火点燃。

    熟悉的味道划过喉管,又窜入鼻腔,隐约间还能咀嚼出清淡的薄荷味。

    金姆看着掌心里烟盖上那皱巴巴的金色双头鹰国徽,莫名笑了声,用手指将图案一点点抚平。

    ——Sobranie。

    他从小到大唯一吸过的香烟。

    同样……

    也是那个男人最喜欢的品牌。

    将不规则的烟圈全吐出来,金姆摸着烦闷的胸口,总觉得那里浸润有整整十年的郁气。

    烟雾慢慢将空间填满。

    狭小的车厢里。

    只剩两双陷入迷茫,与回忆中的眼睛……

    ……

    世界就是一本巨大的群像小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如果让时间线再往前推15年。

    布里克瑟姆就是最标准的黑帮电影。

    金鹿帮盘踞港口,扎根渔业,借助旅游业火爆的人流东风,以及疯牛病疫情后鱼货价格上涨的红利,疯狂扩张,频繁涉猎其他产业,插手参与德文郡最大的毒频贩卖运输行业。

    (保存在金鹿帮的下水道详细地形图,就是出于最后一个目的探索清楚并记录的。)

    而将这个本为了合作捕鱼成立的帮派带到巅峰高度的功臣,是一个叫做海曼布兰特,有着金子般头发的雄伟男人。

    那是帮派上一任首领,也是有史以来最让人印象深刻的首领。

    他英勇聪慧,绅士优雅,极富有冒险精神。可他同样无法无天,肆无忌惮,从某种程度来说又冷血残忍。

    而他声名鹤起的第一件事——

    是在1993年帮派扩大与其他势力的摩擦间,带领一众敢死队携带检测心跳的烈性炸弹,身先士卒经历一场凄惨的血战后,逼迫对方就此低头并成功身退。

    但就像英雄漫画里传奇人物的宿敌一样。

    海曼布兰特也拥有一个与他纠缠不清的对手——刚40岁出头,年富力强的约翰史密斯。

    虽然布里克瑟姆本地的警察势力非常糟糕,但约翰总能凭借来历不明的情报支持与高人一等的身手水平,将金鹿帮的交易搅成一团乱麻。

    不过和漫画的结局不同。

    现实中,势单力薄的个体总是难以笑到最后。

    于是。

    一个庞然大物!

    就这样在十年之内诞生了。

    无数人对此向往或忧愁,会因为其一个简单的决定辗转反侧。

    但是。

    当时间跳转到1999年,却发生一件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转折点。

    这是金鹿帮势力膨胀到最巅峰的一年。

    就在他们准备沉淀消化一段时间的时候……

    一封信,被突然寄到海曼布兰特的手上!

    那是约翰寄来的挑战信。

    他在信上说——

    9月13日,也就是三天后的凌晨三点,他会在码头南边的沙滩上,等待海曼布兰特过来。

    如果海曼赢过他,那从此之后,他不再过问金鹿帮任何事情;可如果他赢了,则希望金鹿帮就此解散。

    很儿戏!

    甚至让人啼笑皆非!
第228章 现实中倒数(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