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表演型人格
第二天上午
助理律师小许敲响了李杭办公室的门
小许走进办公室,手里拿着的一份厚厚的文件
她在李杭的办公桌面前站定,说,“李律,之前常女士那个离婚案,上周常女士和他丈夫经过法官的调解已经达成共识,今早离婚调解书已经送达到常女士那里了”
李杭说,“常青青的那个案子吗?”
小许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对”
李杭没注意到小许的状态,只是快速在脑海里回想了一下常青青的那个案子
常青青那个案子,打了五年了,终于是有了结果了
李杭也松了口气
……
常青青和她丈夫雷勇是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的
两人认识没多久,就迫于家里的压力,闪婚了
常青青和雷勇的婚姻,尽管起初是基于双方家庭的压力和对婚姻的共同需求
这俩人在结婚之前,倒是开诚布公地聊的挺透彻的
彼此都知道对方是因为家里催着结婚、催着要孩子的原因,所以决定闪婚
不想再被家里的烦人亲戚问这问那的
然而结婚后,常青青才发现两个人要一起生活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差异和矛盾逐渐显露,难以调和
她和雷勇之间的差异,从生活习惯到价值观念,从性格特点到人生目标,都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
尽管常青青曾试图寻找共同点,努力适应对方
但最终她意识到,这段婚姻并没有给他们带来预期的幸福和满足
后来甚至连想凑合过都凑合不下去了
让常青青下定决心一定要离婚的,是另一件事
两人结婚的时候,常青青三十六岁,雷勇四十岁
结婚的第一年,常青青就如愿怀上了一个孩子
不过孩子在五个月大的时候因为一次意外而流产了
那之后医生给常青青和雷勇的建议就是,最好不要再要孩子了
常青青已经算高龄产妇,怀孕很容易发生危险,这次是孩子没了,下次可能产妇的生命也会被危及
后来雷勇就主动提出要领养一个孩子
常青青确实也没有再怀孕的勇气,于是稍微考虑了一下之后就同意了雷勇的提议
那之后两人就开始寻找合适的领养人选,准备领养手续
不过在选择被领养的孩子的时候,两个人就曾经大吵过一架
常青青和雷勇在领养孩子的问题上,显然有着不同的考虑
常青青的偏好是出于对孩子性格和教育阶段的考虑,而雷勇可能有着不同的考量
因为常青青想要领养的是年纪小一些的孩子,大概四岁到六岁
最大也是六七岁,刚要开始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年纪
她认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更容易融入一个新的家庭
孩子还小,适应力强,可以给他们一个全新的开始
这样可以慢慢地培养感情,直到孩子成年
而且最好是活泼外向,性格开朗一些的,跟养父母也会比较亲近
她不希望领养一个心思太敏感的孩子
一个心思敏感的孩子可能更需要养父母的关爱和理解
他们可能有过一些不好的经历,但是也不愿意说起来,只会自己憋在心里
因为这样可能相处起来会很累
而且她也担心自己不能及时察觉孩子的情绪,如果孩子自己也不敢表达的话,可能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常青青对领养孩子的期望很高
而且她认为自己提出的建议是很合理的,毕竟她也才三十六岁,雷勇也就四十岁
领养一个四岁的孩子,年龄上来说也不算太小
他们俩都还有稳定的工作
完全有精力和能力把孩子从小抚养到大
然而她没想到,雷勇竟然很强势地反对了她的提议
雷勇希望领养一个十六到十八岁,性格比较文静内敛孩子
这个年纪的孩子,性格已经基本成型了,平时也不用太操心
性格文静一些的,也不会因为叛逆期而不服管教
但常青青觉得,领养一个年满十六岁的孩子实在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记忆和习惯
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去适应新的家庭环境
而且,养父母也很难跟孩子建立太深厚的感情
所以两个人在这个问题上大吵了一架
不过常青青到底是心里对雷勇有一点愧疚
认为那个得而复失的孩子,责任主要在自己
所以最后僵持了一段时间之后,常青青还是妥协了
她同意了雷勇的建议,领养十六到十八岁的孩子
不过,第一次在福利院看孩子的时候,两人又爆发了一次争吵
他们向福利院的院长表明了自己领养意向之后
院长领他们去看了那些年龄条件符合要求的孩子们
其中有个十五岁的男孩,长得文质彬彬,样貌十分清秀
而且性格也特别开朗,人缘特别好,福利院的孩子们都喜欢围着他玩
常青青一眼就觉得,这个孩子很合她的眼缘
而且那个男孩对常青青也表现得很亲近
两个人聊了一段时间之后,常青青就觉得,这一定是我的孩子
虽然这个男孩的年纪是十五岁,比雷勇说的十六岁要小一些
不过也没差多少,没必要卡得那么死
而且他的性格特别积极阳光,还很愿意表达自己,擅长沟通
常青青觉得,也不用太担心他进入青春期会太叛逆
当时雷勇站在常青青旁边听她和那个孩子聊天,全程没说一句话
沉默寡言地站在旁边
不过常青青觉得他也许只是不知道怎么和孩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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