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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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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酒后乱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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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你为什么进了派出所吗?”杜仲明盯着电视机,把玩着手中的雪茄,不时揍到鼻尖上闻闻,旁若无人地问。

    “不知道。”浪子木然地回答。

    “真不知道,还是假装的。”

    “我真不知道。”

    “我再将当时的情境回放一遍说给你听一听,应该说是英雄救美呀,昨天晚上,你生日的当天晚上,在歌舞厅里有个小混混调戏白花丹,你二话没说就冲上前去照着人家的脸就是的拳,就是这一拳让你进的派出所,人家还住在医院里射躺着呢,鼻梁骨折,重伤!你可能还得坐牢呢。”

    “不,不可能吧。”浪子如梦初醒:“怎么可能呢?”

    “不可能,我儿平时温文尔雅,走路还怕踩死蚂蚁,怎么可能打架呢?这一定是干警弄错了,或者我儿心软想到当天是他的生日,不让同学担当,所以冒名顶替了。”艾叶站在沙发后面不时地帮腔,她绝对不会相信自己的儿子会打架,更不会癫狂的。她这样说主要是因为浪子在大学期间真的没有打过架,也没有投诉的,当时家人担心浪子绝对完不成学业,结果浪子不负众望,顺利地毕业了,就凭这一点,你得完全相信浪子的确是改邪归正了。

    “我当初也是这样想的,我与民警还顶撞起来了,民警掏出询问笔录给我看,我半信半疑,后来,我私下让人调出舞厅的监控看了一下,一清二楚。”杜仲明吐了一个烟圈,悠然自得地望着儿子说:“长进了,学会打架了!”

    “不会坐牢吧?”艾叶双腿发抖如同筛米糠一样颤颤兢兢地问道:“这可怎么办啊?”

    “致人重伤后果是-------”杜仲明朝门外喊道:“张律师,你进来一下。”

    站在别墅外的张律师立即来到大厅。

    “你说说,重伤的后果。”

    张律师望了望浪子又瞧了瞧艾叶,清了清嗓子,煞有介事地说:“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是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是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是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至于个案中是否构成重伤标准,需要结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进行司法鉴定,常见的故意伤害罪中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

    “我的天啊!”艾叶放声大哭。

    “好了,好了。”杜仲明打断律师的话,用眼睛示意他出去。

    张律师嚅动着嘴唇还想说什么,含着话出去了。回头善意地瞟了浪子一眼,那意思很明显,我既然是你家的私人律师,我能摆平你的事。他当然要讨好这位杜氏家族的接班人。

    艾叶不听则可,听完之后立即如丧父母一样呺啕大哭,一阵接一阵的,震天动地。

    杜仲明本来是想让律师教训一下儿子,没想到吓着妻子了,急忙从沙发上站起来抚住妻子的肩膀说:“放心,我不会让浪子伤半根毫毛的。”说完扶着她准备送到睡房里。“你也有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了,现在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安抚完妻子,杜仲明回到客厅对浪子说:“伤人的事小,我可以摆平,但是你惹上的一连串的小事我却摆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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