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约会时,杨氏打开后窗,用根绳子系住床腿,而后缀绳下来,小民在下接应。等完事回来后,小民先顺绳爬上二楼,杨氏则将绳敷于腰间,小民将她拉上再下去,杨氏将绳收回。”
为了证明自己清白,丁鹏杰把偷情细节也毫无保留讲出来。
林凌启脑海现出一幅图来,杨氏抱着竹竿,撅着屁股,丁鹏杰则大开大合……
哇靠,这么冷的天,亏他们干出这等事,意志力真够坚定的。
难道蒋敬礼真的看花了眼?那晚所见的女子不是陈婉儿,而是杨氏?
林凌启忽想到曹达明被抓后,自己跑去请丁鹏杰做中间人,看到杨氏刚从他那里出来,刚开始还以为陈婉儿复生了。
自己大白天也看错了,何况在晚上。
他对丁鹏杰的话信了几分,但还是不死心,问:“有谁能证明那晚与你一起的人就是杨氏?”
丁鹏杰晕倒。
自己是去偷情,难道喊上几个人前去观看不成?
他摇摇头说:“没人能够证明,不过那晚杨氏说不想再偷偷摸摸下去,要小民将她娶回家。后来陈婉儿死了,小民媳妇也带仆役下乡,小民就正大光明在家中与她相会。事毕杨氏回去与陈掌柜吵了一架,便与小民租了间民舍过日子。大人若是不信,可以把杨氏叫来,核对小民所说是否有假。”
林凌启冷笑一声说:“谁知道你们是不是提前串通一气?她的供词不能当真,你再说个知情人出来。”
丁鹏杰急得直跳脚,想了片刻才说:“小民与杨氏约会的事,舍弟也知道,请大人传唤他来作证。”
“你们是一母同胞,他的话本官也不信。”
这不信那也不信,你诚心捉弄我不成!
丁鹏杰急疯了。
街上那些传言果然不假,自己弟弟让曹达明吃了场官司,现在林凌启把气撒到自己头上来了。丁鹏飞呀丁鹏飞,你他娘的自己拉的屎,让我来擦屁股。
他再也顾不得什么了,从怀里掏出张纸来,说:“大人,小民有一回与杨氏约会回来,恰好舍弟夜读烦闷出门舒气,被他撞破。责问之下,小民一五一十把隐情交代清楚,什么时间、地点毫无保留,只求他不要向小民媳妇跟家父告发。
这狗东西不是个玩意,说小民败坏门风,执意要告。小民迫于无奈,跪下求他放小民一马。狗东西便写了张字据,逼小民签字画押。小民想到如果不按他的办,家业便全归于他,只得接受城下之盟。”
丁鹏杰一口一个狗东西,把林凌启逗乐了。
他是狗东西,那你是什么?
还来个城下之盟,用词…呵呵!有点别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