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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锦衣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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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为曹达明说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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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段子说,男女吃饭,付钱的是女人,那么他们是夫妻;付钱的是男人,那么他们是情人。男人聚在一起吃饭,抢着付钱的不是战友,就是分隔已久的同学;如果凑钱付账的,基本上是同室同学或同事。但如果吃完饭都一心想赖账的,那么他们是死党。

    林凌启觉得曹达明就是自己的死党,他既然想娶陈知礼的女儿,那自己必须给他撑场面。

    他爽快答应着,到半晌午时,亲自撑船,偕同柳如烟赴宴。

    陈知礼在吴县是数得上的有钱人,为迎接林凌启夫妇,请来一帮亲朋好友,及曹达明在门外相候。

    林凌启牵柳如烟的手,微笑着与众人打招呼,发现丁鹏杰也在其中,不免有些诧异。

    要知道林凌启与丁家已势如水火,现又如日中天,丁家人避之不及,为何丁鹏杰来赴宴陪同?

    曹达明看出他的疑虑,趁进门之际,偷偷解释一番。

    原来丁家不光拥有大量田地,在城里还开了家粮油铺,交由丁鹏杰打理。该粮油铺与陈知礼的绸缎铺毗邻,且丁鹏杰、丁鹏杰兄弟俩在城中置的房产,恰与陈知礼的住宅相邻,只隔一条胡同,相互间走得比较近。

    听说陈知礼请林凌启吃饭,丁鹏杰便恳请一同赴宴。陈知礼对丁家与林凌启的过节略有耳闻,却抹不开脸面,只得让其赴宴。

    林凌启闹不明白丁鹏杰为什么要来陪自己吃饭,曹达明却心知肚明。说是丁鹏杰、丁鹏杰兄弟俩表面融洽,但背地里因为家产时常闹纠纷。丁茂生因为小儿子才华横溢,将来必能出人头地,故而预先表明立场,言丁鹏飞在其百年之后,将分得三分之二的家产,而丁鹏杰只能拿余下三分之一。

    对此丁鹏杰很不满意,但无论他在名声、才华上,都远远不及丁鹏飞,且家产都是丁茂生挣来的,只得打落门牙往肚里咽。现今丁鹏飞在林凌启手中连连吃瘪,丁鹏杰心底暗自高兴,想过来抱大腿,以图今后林凌启能帮其谋夺更多的家产。

    林凌启无语,他虽然对丁鹏飞暗自屡屡使诈非常不满,甚至是深恶痛绝,但对丁鹏杰的行为感到十分恶心。正所谓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有偌大的家产作为基础,还怕将来挣不到大钱吗?看样子丁茂生费尽心机挣来的家产,迟早败在这对儿子手上。

    到了正厅,陈知礼请林凌启坐主席,余下的人陪同。柳如烟则由女眷陪同,在偏厅用餐。

    席间,陈知礼对林凌启连连敬酒,丁鹏杰也不甘落后,气氛自然热闹。

    林凌启不屑于丁鹏杰同坐一席,但碍于曹达明的面子,勉强应付几杯,便停著喝茶。

    陈知礼见势,也停下来陪林凌启喝茶闲聊。

    三言两语便聊到正题,原来陈知礼的绸缎铺只是进行贩卖,没涉及到制作。听曹达明说林凌启在窑厂一带买下一大片土地,并有大量劳工家眷住在那里。他便想在那里造栋房子,专门用来织绸、印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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