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成了废土武圣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52章 0147章:制衡与博弈【求订阅】(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申恒图闻言转身,微微皱起眉头。

    <div  class="contentadv">        这么略微迟疑的时候,罗森就笑着打趣道。

    “申队长刚才还说要请我喝酒。”

    “现在就迟疑了?”

    说着罗森就伸了个懒腰,继续补充道。

    “我不会穿着动力甲去街区,它太笨重了,每次还要受到巡逻士兵的询问。”

    “还是换上外骨骼吧。”

    他脸含笑意的说着。

    这让申恒图的神情顿时放松了不少。

    “既然如此,当然没有问题。”

    “不过此行是为了公务,恐怕没有机会喝酒。”

    要是罗森愿意把动力甲留在营地内,那他本人前往金阳光街区倒也无所谓。

    这个营地和动力甲都将成为筹码。

    他刚才进入营地时稍微看了看。

    这里的建设投资、武装防御和各类设备,总价值最起码超过了二十万黯晶。

    要是再加上那架动力甲,对方就算真的心中有鬼选择跑路。

    这部分足以弥补商盟的大部分损失了。

    因此他后知后觉的点了点头,脸上的笑意不变。

    罗森在心中冷笑一声,表面却微笑的回答道:“那实在太可惜了。”

    说着他就走向了弃世者动力甲。

    穿戴着它,当着申恒图的面走进了防核地堡。

    数分钟之后,走出地堡的罗森就换上了那套备用的Z3型外骨骼。

    看到动力装甲确实没有出现,申恒图勉强放下心来。

    双方没有撕破脸,他也不好意思提出下去查看的请求。

    要是真的惹怒了对方,纵然他们不是商盟的对手,但在乱战中也难免会造成损失,这就违背了一切的初衷。

    博弈的平衡正是体现在这些方面。

    因此,他看到罗森没有穿动力甲出来,戒心就放下了一些。

    其实罗森在地堡深处,原来石大利的办公室内解除了动力装甲后就把它收进了【识念空间】里。

    这种贴近神秘侧的手段,超出了常人的认知。

    那处办公室是罗森的专属隔间,小阿昊都进不去。

    故而问题不大。

    达成共识后,罗森目送他们先离开营地。

    等到申恒图等人回到商盟的临时驻地略作准备带着一队人朝着街区出发的同时,他也光明正大的离开了营地。

    这一幕被申恒图看在眼里,确认他并没有换装后也就放下心来。

    双方各走各的道。

    而营地外围早就被团团围住。

    势力和实力,一字之差的两个词却能让人有尊严的活下去。

    寰宇商盟居高临下的态度,还有此时被包围的营地都让罗森的内心变得冷冽。

    没有什么杀意,但罗森很清楚,他不会再让这种事情发生第二次。

    而杭城联统区,他迟早也会去一趟的。

    不够强,营地不够强,他也不够强。

    他需要更强的实力、更猛的火力以及更坚固的营地。

    内心呼喊着渴望,罗森的双眸变得越发有神。

    挫折不会打败他只会让他变得更强。

    出了营地后,他就和申恒图等人分道扬镳。

    寰宇商盟那边,申恒图早就留下了命令,若是有人打算驾驶动力甲离开就直接开火。

    所有的事情都等他从金阳光街区返回后再说。

    不得不说,申恒图固然年轻,但并不是个好糊弄的家伙。

    罗森出营后就略微偏转了方向,在离开营地大约十多公里后钻进了一大片的废墟里。

    有残破的楼板做遮掩,即便是无人机也看不透虚实。

    他没做任何事,就在废墟里待了一个多小时。

    对方不可能无限制的在这里等他。

    废土这边,缺乏远端中继的情况下,无人机终端必须保持在无人机的两三公里范围内。

    离开时罗森看的很清楚,对方只带了一套终端。

    留在这里申恒图就没得用了。

    反正等等也不吃亏,不等也未必会暴露。

    罗森认为时间差不多了后才在废墟内穿梭起来。

    不多时又离开了原地五六公里。

    他的喷射模块全开,毫不避讳沿途的尸鬼和异种。

    期间甚至惊动了几个能喷吐出腐蚀性黏液的肿喉鬼。

    这种尸鬼有点像发光种,但是放射症状没有那么严重。

    只在喉部有巨大的囊肿和泛着绿光的放射性器官。

    它们能把腐蚀性黏液喷吐到八十米高的地方,对低空飞行能构成威胁。

    但罗森的反应力极强,有惊无险的就通过了那里。

    然后他落在了更远处的废墟中。

    并在附近找到了一头四肢完好正在晒太阳进行光合作用的尸鬼。

    有了先前的分念控神的经验,他依葫芦画瓢的生擒了这个尸鬼并将它带到了废墟角落里完成了控神的过程。

    做完这件事,罗森毫不犹豫的离开原地,直奔金阳光街区而去。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