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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三国:开局迎娶大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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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凶猛吕布,宫女貂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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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贾诩这种顶级谋士来说。
  以弱胜强,以少胜多之事,使用计谋是可以做到。
  但像是糜竺这样,仅靠着六十骑干净利落地将八万大军击败。
  如果是以前听谁说出来这样的话,绝对会嗤之以鼻。
  认为是吹牛。
  但是现在不得不信了。
  主公真的有这个能力!
  最令贾诩好奇的是,糜竺当时的心态是怎么想的。
  难道就不害怕?
  就不担心自己会失败吗?
  对此,
  糜竺只是微微一笑:“战争无非就是两个结局。”
  “要么胜,要么败。”
  “我觉得可以取胜。”
  “那么我就上了,就是这么简单。”
  这个宛如王者昭告天下的宣言,充满了强烈的自信感。
  令贾诩心神激荡不已。
  怪不得自家主公一见面,就跟自己商量如何吞并大汉附近疆域的外国番邦呢。
  这气度绝对不是盖的!
  “牛啤!”贾诩用了个从糜竺学来的词汇来表示自己的震惊。
  其实,
  糜竺以六十骑大破八万大军,不是夸张之举。
  也不是乱来之法,是有人成功做到的。
  糜竺只是在学习他的打法而已。
  这个人,正是吕布。
  吕布被称呼为三国战斗力第一人,但是他好像从来没有击杀过有名的大将。
  这个排名为什么会被大家所认同呢?
  其实主要事迹可以归功为三件。
  一:三英战吕布。
  二:辕门射戟。
  三:五十骑大破十万黑山贼。
  第一件事,
  190年,吕布在虎牢关前连杀诸侯联军多名大将,刘关张出马才打了一个平手。
  第二件事,
  196年,袁术攻打刘备,吕布出面调解。
  吕布在营门一百五十步之外,立起方天画戟。
  他与两方人马约定,射中方天画戟的小枝则罢手退兵;射不中,则继双方继续打下去。
  吕布弯弓搭箭,一箭射中一百五十步开外的方天画戟小枝(约200米)。
  双方被吕布勇武所吓到,袁术与刘备各自守兵。
  前两件事情,因为三国演义电视剧、小说的流行,为大家所熟知。
  第三件事,却很少有人知道。
  其实,
  真正代表吕布的最高,恰恰就是这一件事!
  193年,六月。
  文和乱武,贾诩操控的李傕、郭汜反攻长安。
  吕布只能带着不到百骑狼狈逃出长安城。
  他先是投奔袁术。
  袁术看不起他,处处为难。
  吕布转投袁绍。
  袁绍这个时候正在与黑山贼战斗。
  吕布知道后,正好以此作为一个投名状。
  于是,吕布与黑山贼开始了厮杀。
  黑山贼盘踞在太行山脉里面,首领为张燕。
  他性格性情剽悍,为人豪爽,周围很多人都来投奔。
  张燕手下号称有百万之众,可战之兵超过十万,精锐骑兵数千。
  乃是盘踞在冀州、并州、司隶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势力。
  袁绍与公孙瓒大战的时候,黑山军一度在冀州迅速发展。
  甚至还将袁绍的老巢邺城给攻破了,俘虏了袁绍的妻儿老少。
  袁绍大怒,与黑山贼厮杀。
  因为对方是山贼,依靠着太行山建立营寨,攻击起来十分吃力。
  吕布到来之后,
  他手持方天画戟,骑着赤兔马,仅仅是带着五十骑兵就冲入了黑山贼军阵中。
  吕布来回冲杀,勇不可当。
  他就像是打猎一样,带着人头返回袁绍军中。
  有时候,一天出击三四次。
  每次都是带着人头“满载而归”。
  就这样,吕布带着五十骑兵一连冲杀了十几天。
  十万黑山贼就打败了。
  有详细的史料记载了吕布这段惊人的战绩。
  《后汉书·吕布传》:
  “布常御良马,号曰赤菟,能驰城飞堑,与其健将成廉、魏越等数十骑驰突燕阵,一日或至三四,皆斩首而出。连战十余日,遂破燕军。”m.ba1zw.com
  《三国志》:
  “燕精兵万余,骑数千。常与其亲近成廉、魏越等陷锋突陈,遂破燕军。”
  两处不同的史料都对吕布击败黑山张燕,做了记载。
  糜竺想到这些内容。
  不由得有些走神。
  “吕布攻城拔寨过程中,都能靠着五十骑击败十万的黑山贼。”
  “我的打法更加科学有效,截断敌人的后方的粮食,疲兵之计加火攻。”
  “区区八万大军而已……”
  “有什么夸张的。”
  这个时候,
  “咳咳。”贾诩轻咳了两声,使得糜竺回过神来。
  “主公,我发现那宫女任红昌……哦也就是貂蝉,她应该不是一个普通人物。”
  糜竺点了点头。
  可不是嘛……
  三国著名的美人,貂蝉!
  哪里会是简单的!
  贾诩神色认真起来:“上次调查发现貂蝉有可能获得传国玉玺之后,我就探出探子,暗中留意她的动向。”
  “然后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面,长安城内的道士开始多了起来。”
  “听说是来自于巴蜀地区的,他们好像也是调查到了貂蝉的身上。”
  “貂蝉机警,几次打跑了他们。”
  糜竺惊呆了。夶风小说
  这貂蝉还会武艺不成?
  怎么能够将道士给打走了呢?
  哦,原来我也会武艺啊。
  那没事了。
  “貂蝉现在是什么身份?”糜竺问道。
  “她现在是未央宫的采办宫女,经常为宫内的贵人采办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贾诩如实相告。
  “那好办!”糜竺轻轻一拍手。
  “我就在长安城中开一间胭脂水粉店,守株待兔就行了。”
  糜竺以前在青龙宫的时候,就做过类似的生意。
  十分的熟练。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面。
  长安城中多出了一间胭脂水粉店,名曰:“天香阁”。
  所售卖的胭脂水粉皆是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式,比起洛阳城的高档胭脂,也一点都不逊色。
  不过售价是高得惊人,小小一瓶胭脂,几万钱甚至几十万钱都有。
  而且店主还用采取了十分奇怪的销售方式——限售!
  一天只卖出三十种胭脂水粉。
  然后出再高的价格也不会多卖。
  对于这种性格古怪的店主,那些夫人们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是趋之若鹜。
  每天为争抢这三十个名额,派出了一条惊人的长龙,甚至是大打出手。
  每个贵妇都为使用天香阁的胭脂水粉为荣。
  一开始还只是长安城中的民众追捧。
  后来宫内的贵人纷纷派出宫女,出来抢购这样的新奇之物。
  这俨然成为了一种特殊的时尚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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