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次去见法官,表明了是因为时间长了,记不清楚,把别的事扯在一起搞混淆了,请法官原谅他的错误。
申请借条鉴定是他的权利,法官也不便追究,问他:“到期还不能归还,出差错造成损失愿意将下堰村砂石厂经营权进行抵偿。你能把这个意思再解释一下吗?”
“这个意思都不懂?抵给他,当做赔偿,就是这个意思。”
“没有说明是多少数额?”
“当时还没有投产,算不出来。”
“那就是说,不确定是多少?”
“你听不懂?一分钱也是它,一百万也是它,这回该懂啦?”
“那锦绣一号宾馆一层也有你的个人资产,那个价值就高了。”
“价值是不低,但那是几个人的。”
“你有三分之一,原告就是按这个比例提起诉求的。”
“他怎么知道我有三分之一?”
“这个,你去问原告吧。你这边还有什么要申辩的吗?”
“我只有砂石厂可以抵偿,借条上也是这么写的,邢毅他想打我们一号宾馆的主意,没门。”
法官转告邢毅,不要盯着那个所谓的体验馆,是一个才开始起步的项目,是个什么样子都还没有成型,没什么实际意义。
邢毅说:“他久拖不还钱,弄得我精疲力竭,再也没有精力跟他耗下去了,那砂石厂经营权就算拿过来了,我还得要重新组织生产,还不知道有没有市场,什么时候才能有现钱还给郎自建,我就真的说不清楚了,不如这一号宾馆,现成的房子,马上出租,就有收入。”
法官道:“借条上写明了砂石场经营权,也经过了鉴定,这是最可靠的证据呀。”
邢毅提出一个请求:“帮助找一下郎自建,把这间案子的具体情况给他说清楚,请他原谅,不要逼得太紧了。”
法官又见了郎自建。郎自建说:“砂石厂经营权不是现钱,姓季的把这个经营权抵偿给了姓邢的,等于就是一张空头支票,姓邢的依样画葫芦,把这张空头债票转给我,我不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吗?”
法官解释:“你和他的借条里面没有任何资产抵偿的说法,所以你不用担心,只不过可能需要一点时间。”
法官回头告诉邢毅:“砂石厂经营权抵偿给你,你可不能依样画葫芦,将这个经营权转给郎自建哟,你得还他现金哟。”
邢毅答应积极想办法筹钱来还郎自建。
法官花一天时间归拢材料,一天时间庭内内合议,第三天正式下达了裁定书。
拿到裁定书后,邢毅就取了钱带去下堰村,当面给郎自建。
郎自建说:“法官怎么给你说的?你这事当真啦?”
邢毅笑道:“你的配合力度这么大,早就该还你了,拿着。”
郎自建拿到钱,感觉不对劲,数了一下,是四万。
“怎么回事,多了一万?”
邢毅说:“连本带利呀。”
第254章 到莲花洞去(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